辽宁大学法学院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80年,是改革开放之后国内最早建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跻身B+层次,位次百分比为前10%—20%。
辽宁大学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一流学科;法学专业是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性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大学法学院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基地。
法学院以经济法为龙头学科,辽宁大学法学学科结构合理、发展均衡,高端科研成果涌现,学科影响力不断提升,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开设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法理学、诉讼法、财税法、法律史等专业),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1个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2个省级创新团队(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创新团队、科技金融法创新团队)。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是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单位,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经济法学),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课(国际经济法学),8门省级一流课程(国际经济法、财政税收法学、宪法学、经济法学、民法总论、司法鉴定虚拟仿真、法庭辩论实训、职业生涯规划-法学专业),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经济法学、民法学、宪法学),1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学实训课程教学团队),获得4个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有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41个,覆盖辽宁省内的省、市、区三级公、检、法机关及其他机构。
法学院教师70余人,其中教授20余人,副教授近30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生导师16人,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优秀教师和辽宁省教学名师等。法学院教师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省级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同时聘任兼职实践教学导师、客座教授等150余人。
成立至今,辽宁大学法学院培养的各类毕业生已超万人,他们从业于我省及全国各级公检法机关和律师、法务、法学教育等行业中,成为全国道德模范、知名学者、优秀律师和本行业领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