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简介
辽宁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5年12月,是辽宁大学领导下的立法理论研究平台和立法实践服务平台。中心以辽宁大学法学院立法研究团队为依托,联合辽宁大学校内、外多领域专家共同组建,着力于立法人才的全方位培养和立法实践的全流程服务。中心分设立法规划、立法调研、立法起草、立法论证、立法评估、备案审查六个科研服务方向,将教研与实践融为一体,致力于打造成为服务地方立法实践的高端智库。中心自成立以来,按照培养阶段对立法学课程进行了系统化设计,积极参与省内外的地方立法实践并进行学术交流,并与多个地方立法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的合作平台和沟通机制,已经成为立法理论研究和服务科学立法的重要学术机构。
二、目标任务
辽宁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以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为核心,综合开展交办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深度参与省及设区的市法规草案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聚焦立法理论前沿与实务热点,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依托高校资源优势,培养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专业立法人才;同时广泛承接法规草案起草、立法后评估、专题研究等委托任务,拓展立法论证咨询评估服务,致力于成为地方立法工作的权威智库和专业支撑力量。
三、辽宁大学立法研究中心团队
辽宁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依托辽宁大学设立,由法学院宋智慧教授任主任,李岩教授、王素芬教授、徐阳教授、刘佳奇教授、陈多旺副教授、郭金良副教授、马海天副教授、侯晓蕾副教授任副主任,拥有科研人员40余人,其中三级教授4人,辽宁省兴辽英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物1人,辽宁省第三届杰出中青年十大法学家3人,辽宁省百千万工程千人层次3人,辽宁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2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1人,辽宁省首届法治人才4人。
四、辽宁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立法活动
2022年中心获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修基地”称号,2024年与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合作,2024年获聘为“沈阳市皇姑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单位”。
中心成员近年起草了《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沈阳市献血条例》《营口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营口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鞍山市科技进步条例》,参与《长江保护法》、《国家公园法》、《生态环境法典(学者建议稿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起草、修改、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