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健全“检学研”一体化理论研究格局,一体深化检察实践创新和检察理论创新发展,助推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互促共进,近日,法学院与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校合作签约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宏立,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辽宁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马海天,法学院张悦老师、范淼老师以及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代表共同出席本次签约暨揭牌仪式。签约仪式由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崔月玲副检察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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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上,刘宏立检察长、闫海院长代表双方签署了“检校共建”协议书,并共同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闫海院长在讲话中感谢浑南区检察院的信任和关怀,介绍了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概况、教学师资力量、专业设置等情况,并表示浑南检察院拥有突出和丰富的司法资源,希望以此次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在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破解司法实践难题上深度合作,搭建起理论与实践的桥梁。依托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学院学生长才干、增本领搭建平台,携手在检校合作中结出更多硕果。

刘宏立检察长对辽宁大学法学院对检校合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辽宁大学法学院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有着深厚的历史传承和学术底蕴,是我们辽宁法律同仁的骄傲。此次双方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标志着双方合作的新高度,也是新阶段的开始,必将形成共建的集成放大效应。希望双方立足双赢共赢,充分发挥辽宁大学法学院优质教育资源和浑南区检察院司法实践优势,在司法理论研究、法学人才培养、检察实务研究、学术交流、课题申报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开展好检察实务合作、实习实训等一系列活动,推出高层次的课题成果,培养出一批具有深厚理论功底法治人才,将合作愿景转化为生动实践,实现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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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结束后,辽宁大学法学院代表与检察干警代表围绕刑事以及民事检察工作中的实务问题展开座谈。范淼老师对浑南检察院办理的快递员涉嫌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存在的意见分歧,在法理学和法律实务方面给予了详细的梳理和解答;张悦老师对于检察机关面临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中存在疑惑与难点进行了回复与解释。

本次检校合作是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有效形式。今后,法学院与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共建的具体内容在推进理论研究、打造精品案例、组织学生参与检察实践等多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优势叠加、效应倍增、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