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讲师
专业/研究领域:民商法学/合同法学、侵权法学
教师简介
朱海荣,女,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2011.09-2015.07,辽宁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015.09-2018.07,辽宁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民商法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2018.09-2022.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讲授课程、代表性论著成果及主持或完成的科研项目
2023年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合同解消后财产利益的返还清算研究》
2023年主持辽宁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一项。
2020年7月《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中文核心)发表论文《中国民法典对潘德克顿体系的扬弃》。
2020年12月《新华文摘》(A类期刊)第23期全文转载《中国民法典对潘德克顿体系的扬弃》。
2017年11月《江西社会科学》(CSSCI,中文核心)发表论文《论恢复原状请求权的债权属性—兼论物权法编的相关设计》。
2017年11月辽宁省卓越法治人才论文大赛二等奖。
2017年9月辽宁省法学会青年法学博士论坛二等奖。
2017年3月《沈阳工业大学学报》发表论文《论恢复原状独立性之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