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副教授
专业/研究领域:环境资源法学
教师简介
韩英夫,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辽宁省法治建设骨干人才,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近五年在《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法论丛》《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土地科学》《干旱区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北方法学》《资源科学》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获奖。个人专著入选2020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计划。参编教材1部(入选重庆市重点建设教材;被6所高校所采用)。获全国“第七届励青环境法学奖”三等奖(排名1,2021年),第九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省政府奖)三等奖(排名1,2023年),辽宁省社科联学术年会活动青年成果奖2项(排名1,2020年、2023年)。
近五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结项“优秀”)1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1项、辽宁省社科联经济社会发展课题2项、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1项、辽宁省司法厅A类课题1项、辽宁省法学会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沈阳市法学会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辽宁大学亚洲研究所(韩国崔钟贤学术院)项目2项、辽宁大学人文社科类青年基金项目1项、辽宁大学“学习贯彻、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1项。
独著《关于修改完善<辽宁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四项配套文件的建议》,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立法采纳;服务辽宁省司法厅立法咨询工作,获辽宁省司法厅《感谢信》。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林业执法全过程记录条例(草案)》获国家林业局立法采用;执笔《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获四川省人大、广安市人大立法采用。参加《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第三版)环境资源法学条目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