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09    浏览次数: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导师、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综合考核

(一)考核组成员

根据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导师组具体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分为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2.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早8:30。

3.考核方式为线上面试,线上考核网址: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4.专业外语的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对专业领域范围内外语能力水平的掌握程度。

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面试,回答2-3个专业方向问题,以了解对报考专业的基础掌握情况以及对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综合能力的考核形式为面试,通过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评估、硕士论文及《博士生科研规划》研究状况汇报、现场回答问题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三)考核计算方法

思政政治素质考核以是否合格评判。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考核方式均为线上面试,每部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综合考核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所占权重与其他老师所给分数平均分权重分别为60%、40%。

复试成绩=报考导师打分*60%+(其他导师打分之和/其他导师数)*40%(按百分制打分)。

四、录取

1.各学科按照招生计划,依据综合考核各部分加总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其他

1.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考生。

2.本方案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执行。

法学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