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前(模拟)测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6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辽宁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说明,请考生按要求做好备考。

一、测试(复试系统

学校复试考核项目依托“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及腾讯会议进行。

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核,应做好网络复试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准备,保证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能正常使用。提前安装指定系统软件(详见附件1),熟悉操作流程和腾讯会议双机位模式设置办法(详见附件2),并按通知于复试前参加测试。

二、测试(复试设备

相关设备需满足“双机位”运行要求,即两部带摄像头、收放音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电脑、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

第一机位(电脑或智能手机,建议使用电脑)用于正面拍摄,摄像头需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第二机位(智能手机)用于远程面试云监考,复试全程开启。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先用二机位设备环绕360度以展示周围环境,然后将二机位设备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度角),能够拍摄考生本人和一机位设备屏幕。

“腾讯会议”中考生双机位命名方式:

主机位(第一机位)命名准考证号末5位_考生姓名_主

辅机位(第二机位)命名准考证号末5位_考生姓名_

电脑端复试系统支持Windows 7(及以上版本),请使用最新版本Chrome浏览器,需下载最新版本的“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及腾讯会议软件;智能手机端复试系统支持Android、iOS,请使用最新版本Chrome浏览器,两种系统均需下载最新版本的学信网app及腾讯会议app。

考生需要提前确认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考生电脑通过有线网络连接参与面试,并自备无线网络或4G以上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

复试期间应确保电脑连接电源,手机电量充足,设备设置为免打扰模式,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三、测试(复试环境

考生需要在独立安静的房间内进行远程复试,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保证房间内光线充足,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四、测试(复试)操作流程

测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18点—19点40分

1步:模拟测试前,考生必须提前用电脑最新版谷歌浏览器登录学信网账号,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建议电脑作为一机位,手机作为二机位。进入登录页面,使用报考期间注册的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即可登录。

2步:考生首次登录系统或每次进入考场之前均需要进行实人验证,可从“支付宝APP”和“学信网APP”中任选一种方式进行验证。

3步:考生远程面试模式使用双机位,一机位使用电脑登录,为考生面试界面,复试秘书可以通过此界面看见考生并相互对话。二机位仅显示考生的视频画面,不支持音频播放和采集(即二机位仅显示考生静音状态的视频画面)。

4步:考务秘书在研招网系统端发出面试邀请后,考生使用电脑接通一机位,一机位接通后使用手机端学信网APP扫一扫二机位的二维码,便显示二机位视频画面。

5步:复试考生按要求登录“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完成“两识别、四比对”后,复试考务秘书告知考生腾讯会议号,然后点击【结束面试】按钮后,考生会收到面试已结束的提示,考生点击【确认】即退出“研招网”系统。

6步:在考务秘书引导和监督下,考生进入指定腾讯会议室,考务秘书提示考生调整二机位设置,清晰展示考生身份证由复试组(五位考官)再次核验身份信息后,考生按照复试组(组长)提示开始复试。

注意:考生无需交费,无需提交面试材料。

五、测试(复试注意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相关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相关的试题内容、音频、视频、图片等资料进行传播。

(二)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时应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备需要核查时使用。

(三)考生需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四)复试过程中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不要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等,头发不应遮挡面部、耳朵,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无听力障碍等情况的考生在面试期间禁止佩戴耳机、耳麦等辅助设备。

(五)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法律硕士负责老师电话:15940109366

法学硕士负责老师电话:15542215555

附件:

1.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doc

2.腾讯会议双机位模式操作手册.doc

3.复试前(模拟)测试名单.xls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