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经济法学学科介绍

发布日期:2022-11-07    浏览次数:

经济法学是法学领域最主要的二级学科之一。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具有深厚的学科基础,是辽宁大学法学院的龙头学科,是辽宁省重点学科。本学科博士点设立于2005年,乃东北地区首个该二级学科博士点。该博士点目前设有金融法、资源经济法、公共规制与法律、社会法和环境经济法五个研究方向。在杨松教授的带领下,经济法学科在人才培养、学术创新与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国内、国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一、一流的师资培养一流法学人才

经济法学科拥有一流的师资团队。本学科师资队伍的组成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多位方向带头人为国家级研究会的副会长、省法学会二级学会会长;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经济法博士点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培养40余名博士毕业生,他们分别活跃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司法实务部门。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的博士毕业生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均取得了突出业绩,他们多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的资助。研究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法律科学》等高层次期刊发表,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雄厚的学术实力产出高端学术成果

经济法学科博士点各方向带头人在本领域均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近年来他们承担了多项高层次国家级项目,包括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重点项目等等。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分别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律评论》《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人民日报》(内参)等高层次核心期刊(含“三报”),学术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本学科的研究成果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政府奖,在国内、国际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学术影响。

三、模范的社会担当形成标志性法治贡献

经济法学科立基于新时代新发展理念,立足于自身学科特点,紧密结合经济法治实践,在本学科不同研究方向均做出多项实践贡献。关于平台反垄断的相关建议获得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回复,并被当作全国人大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应对美国金融制裁的法治对策研究被中央部门肯定;环境污染调研成果被全国人大采纳,获副国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辽宁省“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制度建设与评估报告》获省委书记肯定批转;承担多项省、市立法草案制定工作,如《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等。本学科研究团队承担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生态文明与民生保障两项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均获得领导的高度认可。经济法学科研究团队的高度社会担当,形成了多项高级别具有显著标识性的法治建议,对于推进全国及本省地方立法均做出了扎实的法治贡献。

 

杨松教授个人简介

杨松,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沈阳师范大学校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委员、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项目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特聘教授(首批)。

杨松教授担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课题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重点项目、教育部课题1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法学》《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三届)、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第二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二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等。

杨松教授担任国家级一流课程《国际经济法学》负责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虚拟教研室负责人,主持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荣获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特等奖1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2次。

郭洁教授个人简介

1988年入职辽宁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200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13年被评为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兼任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曽任法学院副院长。2013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特聘教授。专业研究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领域为资源法学。研究专长为土地法治、自然资源法治。研究特点为自然资源法学、民法学与行政法学交叉研究。

招生要求:

本硕均为法学专业

王素芬教授个人简介

王素芬,女,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后(辽宁大学理论经济学),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担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信访办信访评查员,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沈阳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经济法学。曾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公派留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一年。

近年来独立完成专著两部、合著两部,参与编写社会法学、社会保险法学等教材五部。在CSSCI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杂志》及CSSCI社科类核心期刊《社会科学战线》《浙江社会科学》《理论学刊》《东岳论丛》等杂志均有多篇论文发表。研究成果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二等奖一次、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三次,同时还有多项成果获得东北法治论坛一等奖、辽宁省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辽宁省社科联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多项奖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两项,教育部规划项目及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各一项,其他省级科研项目十余项。作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较为深入地参与相关条例的制定工作,所提出的草案修改建议多被采纳,具有一定的实践贡献。

联系邮箱:983145213@qq.com

 

闫海教授个人简介

受教育经历: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199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02)、辽宁大学法学博士(2015)

研究领域与方向:财税法学、公共规制与法律

联系邮箱:yanhai@lnu.edu.cn

代表性论文:在《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其中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14篇。

代表性专著:出版独著2部,主编、第一作者专著15部,参编5部。

代表性课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等课题40多项。

 

刘佳奇副教授个人简介

刘佳奇,1986年生,辽宁沈阳人,法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荷兰乌德勒支大学、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与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

联系邮箱:liujiaqi315@163.com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荣誉奖励: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层次”)、荣获中国产业研究青年学者百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三等奖、湖北发展研究奖二等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

代表性论文: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东方法学》、《中国人口&middot;资源与环境》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索引。

代表性专著与教材:参编教材《环境法原理》(第二版),独立或合作出版《长江流域立法研究》、《自然保护地立法研究》、《国家公园建设中的核心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5部。

代表性课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循环经济法基本问题研究”,主持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各级各类课题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等横向委托项目十余项。

教学活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校级教学成果奖2项,荣获2020-2022年度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主讲的《环境资源法学》获评辽宁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社会实践活动:曾先后《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水法》、《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沈阳市黑臭水体管理规定》、《沈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草案)》等立法的起草、论证、咨询工作。相关资政建议获得全国政协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湖北省委书记、沈阳市委书记等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