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博士后人员招收的相关规定,结合《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博士后人员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方向及名额
流动站 |
招收名额 |
研究方向 |
合作导师 |
单位 |
联系电话邮箱 |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
师资博士后若干、 科研博士后若干 |
经济法学 |
杨松、刘剑文、闫海、王素芬 |
法学院 |
刘老师 024-62602408 13840206299@126.com |
国际法学 |
杨松、张晓静 |
民商法学 |
李岩、宋智慧 |
诉讼法学 |
徐阳、张云鹏、孟醒 |
备注:学校根据博士后申报人员科研能力和水平确定招收高质量博士后数量,优先招收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提供薪酬待遇的博士后人员;
二、招收类别
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后、在职博士后(需排队办理入站)。
三、招收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点专业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原则上允许设站单位博士毕业生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不允许我校本学院博士毕业生在该学院内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原则上申请师资博士后需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论文。
6.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要求
1.申请人向我院流动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各流动站邮箱。流动站严格把控博士后招收标准,确保招收高质量博士后,为我院青年师资提供储备资源。
2.申请人于2025年11月10日将附件3以及附件2中的材料(纸质版各3份)报送至辽宁大学法学院。
五、入站程序
1. 初审工作:接收申请者应聘材料及初审工作,初审工作包括申请资格、入站前业绩的审核、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并报辽宁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2. 面试考核:由学院领导班子、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所在学科教授组成面试考核组。围绕博士后申请者的研究领域,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对其专业能力、研究思路、项目经验、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招收环节实现择优选择,并提供单位排序。
3.学校审定: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与排序。
4.公布方式:评审排序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布最终录用名单。
六、工作期限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经设站单位同意,可缩短至不少于21个月。如满2年未出站需申请延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总期限不得超过6年。
七、待遇保障及政策
项目类型 |
主管部门 |
资助标准 |
补充说明 |
师资博士后薪酬 |
辽宁大学 |
年薪18万(税前)为期2年。 |
师资博士后优先招聘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自筹科研经费为博士后发放年薪人员。学校不为在职博士后和联合培养博士后提供薪酬待遇。 |
科研博士后薪酬 |
辽宁大学 |
年薪15万元(税前)为期2年。 |
科研博士后优先招聘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自筹科研经费为博士后发放年薪人员。 |
师资博士后科研 支持 |
辽宁大学 |
学校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若以辽宁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学校每项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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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 |
辽宁大学 |
每人每月1500元,为期两年。 |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人员提供。 |
“兴辽英才计划”博士后储备项目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并留(来)辽工作人员,辽宁省给予3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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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 |
全国博管会 |
A 档(博新计划):每人每年 28 万元 + 每人基金 8 万元;B 档:每人每年 18 万元;C 档:每人每年 12 万元。资助期为两年。 |
博士后在站期间入选该计划,可兼得相应资助待遇。 |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
全国博管会 |
A 档:每人 10 万元;B 档:每人 6 万元;C 档:每人 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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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
博士后在站期间须申请。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特别资助: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联合资助:1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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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每部专著平均约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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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青年学者20 万元 / 年 / 项;优秀青年学者 40 万元 / 年 / 项;资深学者 80 万元 / 年 / 项;研究期限分一年期或二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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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学者计划 |
全国博管会 |
每人36 万元人民币 + 43.92 万港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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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全国博管会 |
每人36 万元人民币 + 42 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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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博士后交流 项目 |
全国博管会 |
中方提供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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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62622408
电子信箱:13840206299@126.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大楼321室。
附件:
1. 2025年辽宁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表
2. 博士后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3. 博士后申请表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