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2025年法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16    浏览次数:

 

一、组织实施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根据招生学科特点及培养需要进行实质审核,做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

综合考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考核方式为面试。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综合考核总分300分,考核中每位考核导师打分权重相同。 

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法律外语翻译。

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侧重考查前沿问题与实践问题解决能力。考察内容为民商法治、刑事法治、政府法治3个招生方向任选其中1个方向回答问题。(选取的方向可以和报考方向不一致)。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侧重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通过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评估、硕士论文博士生科研规划既往业绩等状况考察是否具有科研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全部考核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的同时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提交材料

1.个人陈述,请用约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的法律工作及主要业绩

2.攻读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具体到以实践为中心的研究主题或问题,不少于3000字不设字数上限,有能力可以对研究主题进行章节设计。

3.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科研获奖、主持项目,资政建议采纳领导批示、本人撰写的调研报告、个人其他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证明等。

4.硕士阶段成绩单存档用,务必携带

5.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存档用,务必携带

6.外语水平证明。

以上材料需按序形成目录,装订成册提交6份,复试当天早上提交给各组答辩秘书。每类材料正文题目居中,以作区分。目录、正文字体均为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22日(周四)上午8点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307房间

、录取

1.考核结束后,按申请人综合考核各部分加总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可使用招生计划,依次进行师生互选,由此确定导师招生计划的使用情况,确立师生关系。

2.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其他

1.学校对以“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进行分流淘汰。

2.本方案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大学2025年法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执行。

3. 辽宁大学2025年法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辽宁大学2025年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辽宁大学研究生院

 

法学院     

2025516

 

附件:辽宁大学法学院2025年法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