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北部地区反避税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6-10-20    浏览次数:

10月12日至16日,由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6年东北地区反避税培训班”在辽宁大学举行。来自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四地国际税收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业务师资约110人参加本次培训班。培训班开班仪式在纪检监察与法学学部大楼160会议室举行,由辽宁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马海天主持。

开班仪式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副局长刘绍阳在致辞中结合当前国际经贸形势,阐述了反避税工作在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服务东北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并勉励全体学员珍惜跨区域联合培训的机会,切实提升东北区域国际税队伍的专业能力。致辞结束后,现场还就培训管理要点进行了说明。

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在致辞中代表法学院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领导和学员表示欢迎,并强调承办此次培训既是发挥我校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财税法领域的学科和师资优势,也是践行高校“四个服务”使命、加强校政合作的实际行动,并期待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我院与东北五地税务系统的“校政合作”。

本次培训班日程紧凑、内容详实,紧扣国际税收领域的热点与难点,围绕境外税收管理、反避税实务、税收协定以及跨境风险监控等核心业务模块展开。培训期间,来自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的相关领导及我院财税法学科教师作为授课专家分别围绕境外税收管理、反避税结案报告与会审、税收协定和跨境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图为我院财税法学科朱晓丹教授为培训班主讲课程)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业务学习及讨论气氛浓厚,展现税务系统求真务实的精神面貌。会务组依托涵月宾馆等场地,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周到的餐饮与后勤保障服务。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不仅提升了东北地区国际税收业务骨干的理论水平与实务操作能力,也进一步拓展了辽宁大学法学院与东北五地税务系统的“校政合作”。未来,学院将继续发挥高校的学科与师资优势,为服务东北全面振兴、培养卓越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