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410讲暨盛京数字法治论坛第12讲张新宝教授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6-10-13    浏览次数:

2026年10月8日晚,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410讲暨盛京数字法治论坛第12讲在崇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顺利举行。我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担任主讲人,开展主题为“人工智能法治的最新发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李岩教授主持。

 

张新宝教授首先从核心竞争主体、行业竞争动态、技术发展阶段、交叉领域关联四个方面介绍了人工智能行业发展的宏观背景,并总结了人工智能相关法律的立法安排。《人工智能法》确立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的二元目标,遵循“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的指导思想,区别于欧盟单一风险防控的立法逻辑。随后,就人工智能领域的监管治理,张新宝教授从监管主体构成与核心监管文件两个部分说明了现有的监管规则框架,并整理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重点监管规则,指出后续人工智能立法将把现有分散的监管规则吸纳整合,提升规则的法律位阶,为司法裁判提供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具体而言,回归现今司法实践,AI生成内容著作权、训练数据合规边界是当前的两个核心争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采取审慎包容的监管立场,秉持为创新预留空间、同时严守安全红线、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政策逻辑。最后,针对人工智能的国际治理与涉外法治,与欧盟、美国等不同经济体对人工智能的治理模式相比,张新包教授点明:我国正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和国内涉外人工智能领域立法工作,为人工智能问题的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讲座后,由李岩教授对报告进行了总结评议,张新宝教授就“AI Agent”责任划分、自动驾驶规则趋势、人工智能发明人资格、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等提问展开回应,现场气氛热烈,师生受益颇丰。

主讲人简介: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息法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等工作。入选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团中央第三届全国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类)一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等奖项。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