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学金融安全与法治研究中心刘颖教授和郝晓慧博士生合作论文《数据流通与公开商业数据一般访问权的建构》在《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6年第3期发表。《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是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AMI扩展期刊。

论文摘要
数据流通是数字经济的内在要求,而数据在现实中面临一定程度的垄断困境,数据爬取案件的逐年攀升也部分地说明数据流通不畅。理论界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数据来源者权”“数据持有者权”和“数据合理使用”方案,这些方案均在一定程度上为数据流通提供了制度安排,但也都存在诸多不足。要促进数据流通,弥补前述方案的不足,须设立政策性的公开商业数据一般访问权。公开商业数据一般访问权是新型权利,并非主观权利。传统财产性主观权利的设立除知识产权外主要基于财产的排他性特征,与数据的固有特征不相适应。公开商业数据一般访问权立基于公开商业数据的公共物品属性,其设立可以兼顾数据来源者、数据持有者和数据需求者三方主体的利益。公开商业数据一般访问权体现了权利设立从“排他”到“共享”的权利范式转变,是促进公开商业数据流通的可行方式。公开商业数据一般访问权的客体是公开商业数据资源但不包括相关数据产品。有安全保障能力的数据需求者可行使浏览、获取、展示、分析利用公开商业数据资源的权能。数据需求者须对所获取数据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和对价支付义务。
作者简介
刘颖,199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辽宁大学金融安全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首席专家,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数字贸易纠纷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刘颖教授曾任《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暨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西南政法大学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等职。2016年至今,刘颖教授作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与人工智能合同、数据交易合同、电子提单、电子商务等议题的立法工作。
郝晓慧,辽宁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数据法。在《学术研究》《上海政法学院学报》发表学术论文2篇,先后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州市法学会等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