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锦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锦州市委书记刘克武主持会议并讲话,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佳奇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刘佳奇教授在辅导报告中系统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制度创新及实践要求,为锦州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撑和专业指导。报告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并重,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此次辅导报告是我院发挥法学学科优势、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实践。辽宁大学法学院长期致力于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环境立法、政策咨询与法治宣传,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辽大智慧。
刘佳奇教授简介
刘佳奇,无党派人士,法学博士,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巴西帕拉伊巴联邦大学法律科学中心客座教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辽阳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以及中共营口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受聘担任《自然保护地》和《国家公园(中英文)》青年编委;主要研究领域为生态环境法学。先后入选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中国产业研究青年学者百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辽宁省首届法治建设骨干人才、辽宁省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成员等,连续入选2024、2025“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法学)”。先后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循环经济法基本问题研究》等中、英文学术专著8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二十余项。先后参与《生态环境法典》《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国家公园法》等立法的起草、修改、论证工作;执笔或参与撰写的资政建议获全国政协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湖北省委书记、沈阳市委书记等批示。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