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迭代加速的时代,高质量学术成果需要可靠平台承载与传播。《盛京法律评论》是辽宁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以书代刊式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类学术集刊,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载入知网、北大法宝检索数据库。每年出版2卷,自2016年第1卷开始,《盛京法律评论》已经出版18卷。现《盛京法律评论》(总第十九卷),正在公开征稿中。第19卷开设“实务研究、比较法视野、理论创新、学术新声”四个栏目。同时,根据国家法治热点问题,也会开设随机栏目。详情请见链接《盛京法律评论》(第十九卷)征稿启事-辽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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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法律评论》第十八卷
【实务研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行政程序
内容摘要:风险社会的到来对行政机关传统的末端治理方式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如何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决策风险成为时代发展的重大课题。构建促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高效运行的行政程序,能够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行政决策中效力的最大化,确保重大决策实现合法性、最佳性和民主性的有效结合。通过对我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发展现状分析可知,我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评估模式不合理、评估范围不明确、评估流程模糊、监督追责不力等问题。有鉴于此,以行政过程论为起点,可以构建出一套既符合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程序,以风险沟通下的多元主体协同评估模式构建为基础,明确评估范围和具体流程,搭建起完善的监督和追责体系,实现对原有程序的合理优化,最终达到有效规制实体性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程序;风险规制
作者简介:杨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丁轶,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实务研究】轻罪治理的法治挑战与应对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被告人占比达85%以上,这意味着我国已经进入轻罪时代。当前,法治层面应对轻罪时代的挑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法律尚不能完全适应时代需求;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四是办案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程度有待增强。有效应对轻罪时代的挑战,可从四个层面着力:一是坚持有法可依,完善适应轻罪时代需求的法律法规;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充分体现轻罪案件办理“当宽则宽”;三是提升办案效率,充分发挥刑事速裁程序的作用;四是强化能动履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关键词:轻罪治理;原因分析;法治挑战;应对策略
作者简介:潘月德,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实务研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明知”的认定
——消极刑法观视域下的教义学限缩
内容摘要: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之大,以致其有沦为网络时代新型“口袋罪” 之嫌。其过度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该罪主观“明知”要素的认定不清。对此,应持消极刑法观对其限缩。其一,“应当知道”不仅存在逻辑缺陷,而且极易对司法实践产生误导;而“可能知道”表述的是过失的心理状态。因此,帮信罪的“明知”应限为“明确知道”,不包含“应当知道”和“可能知道”。其二,关于帮信罪“明知”对象的扩张立场,或属于类推解释,背离罪刑法定原则;或存在以偏概全问题,不当扩大本罪处罚边界。帮信罪“明知”的对象应当满足罪量要求。
关键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消极刑法观;明知;罪量
作者简介:刘雅静,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朱嘉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实务研究】共同担保中非基于约定内部追偿限定论
内容摘要:《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明确规定了共同担保中约定的内部追偿关系。为应对约定追偿在共同担保中的功能局限,解决约定追偿缺失情况下各担保人的利益安排问题,可以依照连带责任解释特定情况下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追偿关系,以物上连带责任的扩张解释来评价共同物的担保人之间的追偿关系。非基于约定的内部追偿权的成立并非是对意思自治的违背,而是一种担保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非基于当事人约定而成立的内部追偿有助于维护债权人自由选择权下的担保人责任分担的相对均衡,其最终目的为促进债的清偿,保障交易秩序稳定。
关键词:约定追偿权;共同保证;共同物的担保;连带责任;物上连带责任
作者简介:刘岳,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
【国际法视野】国际关系理论视域下国际环境法的功能重思:从规则约束到观念塑造
内容摘要:在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国际环境法呈现出规则属性,通过制约和惩罚功能对国家的环境行为加以约束。尽管这是学术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但并未揭示国际环境法的全部功能,存在规范上限、规范逻辑、规范价值等方面的局限性。在建构主义视角下,国际环境法呈现观念属性,代表了国家间环境观念的整合、生成与传播,能够塑造与建构国家在环境事务中的身份与利益,进而深刻影响着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观念与角色定位,并相应调整国家的具体环境行为。基于环境治理的特殊性质,国际环境法的塑造功能意义显著,突破了个体主义与原有的规则逻辑,也构成了国际环境法之约束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更加契合全球环境治理的实践需求。因此,国际环境法在现阶段的运行与构建中,需要更加重视塑造功能的作用。沿用建构主义方法,中国应当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依托,积极表达环境观念,提升环境话语权。
关键词:国际环境法;国际关系;国际制度;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
作者简介:邹龙腾,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
【学术新声】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宪法保护
内容摘要: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价值激增和政府管控能力强化构成了数字政府建设下个人信息保护议题的底层逻辑。数字政府建设的浪潮一方面带来个人信息保护真空的内在缺陷,另一方面造成行政权力边界突破的外在风险。从宪法保护的角度,数字政府建设应当重构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基础,将其扩充为“个人信息受保护权”所统摄的数个子权利的框架,实现宪法规范对新兴权利保护需求的积极回应;此外,应当推动比例原则在数字时代的转向、改革比例原则适用的强度标准,将“公对公”的信息处理行为纳入其审查范围,并对普遍性信息处理设计弹性化的适用框架。
关键词:数字政府建设;个人信息保护;宪法;比例原则
作者简介:穆笛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辽宁大学法学院
《盛京法律评论》编辑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