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盛京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5-12-10    浏览次数:

 

2025年12月5日,由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北京乾成(沈阳)律师事务所、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共同承办的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盛京破产法论坛,在沈阳举行。来自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辽宁大学法学院、沈阳工业大学法学院、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等120余人参加本次年会及论坛。

年会开幕会由辽宁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闫海教授主持。原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江必新教授深入阐释了破产法修改的战略意义、实践挑战与核心要义,并强调完善破产法既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必然要求,还是化解市场主体退出与重整现实矛盾的关键支撑,更是提升国家对外开放水平、健全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重要一环。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廖鸿程主任作为承办方代表致辞,他指出盛京破产法论坛已成为东北地区破产法研究的重要平台,聚焦《企业破产法》修改议题恰逢经济发展关键阶段的需求;北京乾成沈阳办公室依托专业积淀凝聚了经验丰富的破产团队、助力困境企业重生,期待通过本次论坛与各方深化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

论坛环节围绕“企业破产法修改中的主要问题”,由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凤君主持。发言人聚焦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中的热点问题发表意见与建议。吉林大学法学院齐明教授以《我国重整制度的回顾、探索和展望》为题,结合企业破产法草案内容展开深度分享,他系统回顾我国重整制度近20年的发展历程,从制度初创时的实践摸索到逐步走向规范成熟,深刻阐释了其在助力困境企业纾困重生、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北京乾成(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穆川以《预重整制度下的重庆实践与探索》为题,分享了预重整中重庆的经验,为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中相关制度完善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实践样本。沈阳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季伟明、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薇,对上述发言做了总结点评和观点分享。

主题发言阶段,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郭云峰以《私权保护与公共权力规制:破产制度建构的基本逻辑》,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胡旻华以《破产法“第一性原理”与修订逻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官窦新萌以《基层法院办理破产现状分析与制度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为视角》为题,就破产法修改的理念、原理及实务中的焦点问题,提出了深刻的见解。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于淼、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杰对三位发言人的观点做了总结点评。

闭幕式上,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与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共同发布了“辽宁省破产法可借鉴的优秀案例和可借鉴的典型案例”,闫海教授和唐学峰副会长为案例申报人颁发了奖牌,这些案例为破产实务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样本。最后,闫海教授做研究会2025年工作报告。他指出,一年来研究会围绕破产法治建设核心,聚焦《企业破产法》修订重点,通过开展特色活动、深度参与学术交流与实务实践,助力破解破产领域疑难问题,为破产法修订贡献辽宁智慧,以典型案例推动破产法实践规范化,并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做出贡献。本次年会和论坛活动紧扣 “破产法时刻”命题,凝聚“破人共同体”共识,聚焦《企业破产法》修订关键议题,积极推动破产法学在辽宁的实践和发展。

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