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下午,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78讲于蒲河校区纪检监察与法学学部教学科研楼会议室顺利举行。我院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刘计划教授担任主讲人,开展主题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展望”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徐阳教授主持。
刘计划教授首先梳理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历程,分别介绍了1979年、1996年、2012年、2018年四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情况。从1979年到2018年,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条文数量增加了一倍,但和一些欧洲国家的数量篇幅相比,仍相距甚远。其后,刘计划教授通过与俄罗斯、德国等国的刑事诉讼法典比较,指出我国有关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条文存在立法粗疏,规范功能较弱的问题,从而引出此次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讨论,在学界主要分为以陈卫东教授为主的大修说和以左卫民教授为代表的小修说。
其次,刘计划教授强调本次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具有全面性和紧迫性。虽然近些年,我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制定解释、规则与规定,但仍存在局限性,只能在刑事诉讼法现有框架下解释,对于立法规定不明确之处,并没有具体指引,语焉不详。接着,刘计划教授从杜培武案、佘祥林案等冤假错案切入,反思刑事立法以及司法现存的问题,提示大家冤案并非偶然个案,其出现归根结底是刑事诉讼立法不够完善的后果。悲剧还在上演,只有深挖冤案出现的原因,防止侦查权滥用、审判权虚化,才能减少冤假错案再次出现的可能性。
接着,刘计划教授提出,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已具备条件。在国家层面,立法机关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司法实务部门拥有司法经验与研究力量。在刑事诉讼法学界中,研究力量雄厚、研究成果丰硕、各国刑事诉讼法典翻译出版,这些都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及技术支撑。
最后,刘计划教授重点强调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几个问题,对立法目的、法典结构、基本原则等宏观方面提供了前瞻性观点;对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从保障人权的角度提供了科学的修改意见。刘计划教授展望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典化的广阔前景,实务和学界共同努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未来可期。
讲座结尾,刘计划教授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亲切的互动交流。徐阳教授总结指出:此次讲座不仅让我们收获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信息,也提供了研究学习的方法论指导,使得法学院师生对于刑事诉讼法整体有了更为透彻的理解。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30日
主讲人简介:刘计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批挂职专家学者,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报纸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控审分离论》《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国控辩式庭审方式研究》等个人专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事审判中心主义模式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现代转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域外检侦关系比较研究及其借鉴”等多项国家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