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70讲孙佑海教授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5-11-11    浏览次数:

2025年11月9日上午,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70讲于崇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顺利举行。我院邀请了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教授担任主讲人,开展主题为“今后五年法学论文的选题研究”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李岩教授主持。

孙佑海教授认为,研究选题的本质是找到“值得研究的问题”,核心标准在于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具体可以通过从法治实践“痛点”中提炼、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中挖掘、从学术研究“空白与争点”中发现、从全球法治共同议题中拓展四个路径定位。随后,孙佑海教授详细阐述了选题的四个关键环节。第一,寻找先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核心事实”。孙教授以对外开放初期的外商投资实践为例,说明论文写作中应清晰阐述事实的表现形式与核心特征,并论证其需要法律调整的必要性,从而为后续政策与法律分析奠定基础。第二,政策衔接——先行事实的“制度初步保障”。孙教授指出,在论文中可援引政策文件原文、权威解读及政策实施后的相关数据,论证政策的必要性与有效性。他以对外开放中的政策引领为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第三,立法确认——政策的“法律化固化”。通过“三资企业法”的立法实践,孙教授阐释了将先进事实的保护与政策精神以法律形式固化的重要性,并强调在分析立法环节时应聚焦“政策法律化”的转化逻辑。第四,法律实施——法治的最终目标。孙教授从行政执法与公正司法两个维度出发,指出研究法律实施需突破“仅关注法律条文”的局限,深入实践层面探究“法律如何运行”。最后,孙佑海教授分享了多个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法学论文选题方向,并总结指出,法学研究应形成逻辑闭环并彰显实践价值,选题的关键在于找准“先进事实与制度需求”的结合点。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主讲人简介:孙佑海,现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长期从事司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科研、立法及司法实践工作。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求是》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二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已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2004年以来先后主持项目4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等。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