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王金玉副教授在《中国法学》上发表论文

发布日期:2025-02-10    浏览次数:

近日,辽宁大学法学院王金玉副教授的论文“论保险告知义务规则与近因原则的衔接”在《中国法学》2025年第1期刊发,该刊为辽宁大学学术期刊目录A+级刊物、CSSCI来源期刊、CLSCI全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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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保险告知义务规则在保险实务和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受到近因原则影响与制约。在某些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责任界分时,保险合同双方主体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大化,保险人主张投保人违反了告知义务规则,拒绝理赔或索要已经支付的保险赔偿,而投保人主张其违反的告知义务事项与保险标的损失没有形成因果关系,未违反近因原则,主张其有权获取保险赔付,这显然是一种矛盾现象。我国已经出现了部分司法裁判人员采用近因原则来判断投保人是否违反告知义务规则,这就导致了保险告知义务规则与近因原则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我国保险成文法可对保险业和司法界频繁使用的近因原则进行法律规制,并在未来构建新的保险告知义务规则体系中植入近因原则,将二者合理衔接并发挥各自制度优势。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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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玉,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领域为国际法学、海商法学、保险法学等。研究专长:海上保险法学、国际信托法学以及数字经济下船员信息权益保护等领域。社会兼职方面: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中国海商法年刊》《法学杂志》《当代法学》《法律适用》《社会科学辑刊》《世界海运》《东南亚纵横》《大连海事大学学报》以及《辽宁大学学报》等法学杂志发表了数十篇学术论文,出版专著2部,参编著作2部,立项课题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