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1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辽宁校友会承办的“陕公大学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会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方圆楼教学法庭成功举行。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任主讲人,原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刘迎初,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中国人民大学辽宁校友会会长、北京中伦文德(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宋俊伟、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宁、教师代表徐阳,辽宁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马海天以及辽宁大学法学院师生、中国人民大学辽宁校友会校友代表300余人参加本次宣讲会。宣讲会由闫海院长主持。
陈卫东教授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刑事诉讼法治领域改革》为题,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总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题,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的总动员、总部署。陈卫东教授对本次会议所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方位、深远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原则作出深刻阐释。陈卫东教授认为,本次会议所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规划涵盖经济、政治、法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等各个领域,其中,本次会议在刑事诉讼法治领域所提出的改革之广度、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具体而言可以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陈卫东教授对此进行深入解读,强调要着重处理好侦检关系、检法关系、侦法关系、监检关系等多种关系,主张要加快建立公安机关立案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立并维护裁判权威,明确提出监察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必须受到刑事诉讼法律的制约。
第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非常关注司法公开、司法廉政建设,并作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重要指示,陈卫东教授对此明确指出:司法公开包括侦查、审判、执行各个司法环节的公开,司法公开是现代民主法治的基础,其核心是把司法权置于阳光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在充分保障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前提下,应当进一步明确司法公开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强化技术支持以探索建立完善统一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机关监督评价机制。陈卫东教授进一步强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司法责任制的改革必须做到改革主体全面,辐射司法全领域、办案全流程,需要精准界定承担办案责任的具体情形、精准划分和追究办案责任,从“放权”和“追责”两个维度解决当前尚存的关键问题。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提出更高的期望,势必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
第三,全会提出“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陈卫东教授认为,这一指示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权保障的高度重视,司法工作者在实践行动中应当进一步强化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兼顾犯罪打击和人权保障。
第四,全会提出“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陈卫东教授表示,在刑事诉讼法新一轮的修改过程中必须坚定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适时作出调整。
第五,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陈卫东教授指出,贯彻这一指示必须重点克服当前我国刑事辩护发展存在的短板,要重视发挥法律援助律师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储备,解决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的冲突问题。
第六,全会提出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要要求,陈卫东教授认为对于轻微犯罪的犯罪人而言,相比于惩罚,更重要的是重塑犯罪人的规则意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助于帮助这些犯罪人回归社会,是一项科学合理、充满人文关怀的系统工程。陈卫东教授针对如何具体进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宣讲最后,陈卫东教授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陕公大学堂”以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诞生于抗日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为名。为更好地凝练以“陕公精神”为源头的红色精神谱系,传承红色基因、服务地方发展,中国人民大学于2023年10月22日创办“陕公大学堂”系列公益讲座,致力于打造“独树一帜”的先锋课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教学平台、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以及各地各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自创办至今已举办3季共81场。讲座覆盖党政机关、高校、法律界、金融界、企业界等多领域校友、党员干部和群众,取得了参与度高、覆盖面广、报名踊跃、反馈良好的活动成效。
主讲人介绍: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证据法学、律师学。已出版专著13 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00 余篇。 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司法部专家咨询委员;全程参与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论证,以及《律师法》《国家赔偿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律援助法》《看守所法》《社区矫正法》等起草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