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芬、杨晓婷师生合作发表论文《论全纳教育赋能残疾人教育救助的法治路径》

发布日期:2024-08-10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受课题资助,我院王素芬、杨晓婷师生合作论文《论全纳教育赋能残疾人教育救助的法治路径》近日在《人权》杂志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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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全纳教育是国际残疾人教育发展的主流,主张承认并保障残疾人在主流学校接受包容性教育的权利。从全纳教育的视角透视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是对传统残疾人教育救助方式的理论革新,对于残疾人融入社会、扭转弱势地位和维护教育公平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残疾人全纳教育救助法律体系并不健全,面临理念“限能性”障碍、主体“单一性”障碍、体系“挤出性”障碍和监管“缺位性”障碍,亟待从法治理念转型出发,明确多元责任主体法律定位,实现教育法与教育救助立法互构,建立残疾人全纳教育救助监督制度,更好地完善我国残疾人教育救助法律制度,确保残疾人通过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圆满实现受教育权,最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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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芬,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科负责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入选辽宁省首届法治建设法学教育研究领域领军人才。在《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研究成果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三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两项、教育部规划项目及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各一项,其他省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作 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核心成员等参与多项重大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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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婷,辽宁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辽宁省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在《人权》《河北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社会救助法中受助人权利减损的制约机制》一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先后参与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多项课题研究。先后在辽宁省法学会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年会征文中获得多项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