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学法学院郭金良副教授的论文“论我国金融监管职能配置的法律困境与制度优化”在《现代法学》2024年第4期刊发,该刊为CSSCI来源期刊、CLSCI全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
论文摘要
金融监管职能配置是金融监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基本前提。在新金融监管体制条件下,金融监管职能配置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现行金融立法存在职能配置法律依据有待进一步加强、职能配置内容应进一步明确、职能配置协调合作效果有待增强等问题,需要进行制度优化。基于系统观念分析框架,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金融监管模式为监管职能配置的基本逻辑,明确监管职能配置遵循的合法性、能力性、协作性三要素,系统提升法律制度的监管能力,提高监管协作效率。在制度内容方面,从统筹监管、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监管范畴出发,通过在金融法律中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对监管职能配置进行系统的制度优化,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采取“特别立法授权+央地处置职能协同”模式,实现金融风险有效治理。
作者简介
郭金良,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大学金融安全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专业领域为经济法、金融法、商法。兼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辽宁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辽宁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沈阳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锦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律师。在《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等多项课题;获省部级学术奖励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