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被命名为2023年辽宁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

日前,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命名2023年辽宁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辽组通字〔2023〕49号),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被命名为2023年辽宁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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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现有党员37人(其中预备党员10人),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党支部多措并举立足“七个有力”,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功夫,使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经过不懈努力,党支部于2022年获评第三批“辽宁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于2023年获评2022辽宁省“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荣誉称号;于2022年获评辽宁大学校园先锋示范岗荣誉称号;于2022年获评辽宁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于2022年获得辽宁大学“抗疫情,结对行”优秀项目一等奖等荣誉。

党支部将继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法学智慧,为全国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贡献辽大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