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开展“头雁领飞”党纪学习教育校外实践研学活动

发布日期:2024-05-13    浏览次数: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生动鲜活的方式使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5月10日,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副书记宋瑞充分利用辽宁“六地”红色文化资源,带领全体研究生支部书记和师生党员代表赴阜新市彰武县实验小学和阿尔乡镇北甸子村开展“头雁领飞”党纪学习教育校外实践研学活动。

法学院师生参观董福财精神党性教育基地后,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就学习领悟“董福财精神”和“彰武治沙精神”锤炼党性修养、强化党纪意识,向全体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师生党员代表现场讲授党课。她号召支部书记向董福财学习,发挥头雁作用,做到学纪知纪不含糊、明纪守纪当先锋。号召研究生党员不仅要守纪律、强作风,还要身上有土,脚上有泥,主动到乡村振兴的一线、辽宁振兴的基层、国家建设的前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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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师生在阿尔乡镇北甸子村和彰武县实验小学,分别就党纪学习教育、基层法治建设和法治校园建设等方面深入交流。座谈会分别由彰武县教育局副局长付勇、彰武县阿尔乡镇镇长黄振华主持。彰武县阿尔乡镇、彰武县实验小学、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与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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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党员和研究生代表分别在董福财党性教育基地和彰武县实验小学就《民法典》相关条款和预防校园欺凌开展法治宣讲。在彰武县实验小学法治宣讲后,师生在“远离校园欺凌,法护健康成长”横幅上签名,表达反对校园欺凌的决心。

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代表学院党委看望了在彰武县工作和挂职锻炼的校友,调研了毕业生质量,开展了生源地建设,研究了协同育人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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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将党委继续坚持在“走出去(走出校园)、走进去(走进社会)、走上去(走上前沿)”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感受时代脉搏,厚植家国情怀。在实践中热爱辽宁、扎根辽宁、圆梦辽宁,引领学生把奋斗的人生镌刻在辽宁大地。

阜新市彰武县委组织部部长王宽,组织部部务委员高岩,彰武县司法局张艳、彰武县人民法院孟凡旭、人民检察院刘建南、彰武县阿尔乡镇镇长黄振华,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曹玲、党委副书记宋瑞、团委书记、全体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专业教师党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