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37讲卫跃宁教授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

2024年6月4日上午,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337讲于崇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顺利举行。我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卫跃宁教授担任主讲人,开展主题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的证据问题”的讲座。

卫跃宁教授立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正在启动第四次修改的重大背景,总结我国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获得的启示,反思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国必须坚持严格司法原则,树立依法裁判理念,加强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衔接。随后,卫跃宁教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修改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重点阐述了刑事证据制度基本理念的相关问题:一是要明确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理念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价值选择;二是强调“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在追求实体正义的过程中,应当将程序正义置于优先地位,这也是刑事诉讼法“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之价值目标的必然要求。卫跃宁教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文作了深刻阐释和解读,为现阶段在证据部分的立法修改提出许多建议,具体包括:明确控方举证责任、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加强对刑事案件证人的保护、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

提问阶段,我院师生向卫跃宁教授踊跃提问,卫跃宁教授进行了细致耐心地解答,并给出了自己的深刻见解。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4年6月5日

主讲人介绍

卫跃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基地、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高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曾参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2009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1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出台前后,多次参与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研讨会,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部分被立法部门采纳;积极参加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研讨,提出了许多修改建议。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科研项目14项,出版、参撰专著、译著8部;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4部;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法学杂志》《人民论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译文60余篇。有两篇刊发在《烟台大学学报》和《学术交流》上的文章被《新华文摘》篇目辑览收录。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北京市教育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咨询组专家等社会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