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4-05-28    浏览次数:

辽宁大学法学院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八人计划,已由学校发布。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岗位

简介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

条件

招聘

方式

法学院

专任教师一

专业

技术

在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7

研究生

博士

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83527日及以后出生)

考核

法学院

专任教师

专业

技术

在法学院从事司法鉴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司法鉴定(学)、法医学、公安技术、侦查学、物证技术学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83527日及以后出生)

考核

其中,应聘辽宁大学法学院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其他招聘具体要求详见辽宁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招聘公告(学校招聘公告网址:https://rsc.lnu.edu.cn/info/10465/70528.htm)。

辽宁大学法学院诚邀社会精英加盟,希望辽宁大学法学院成为您卓越发展的优质平台,同时与法学院教职工团队一道,共同为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招聘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024-62602408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24年5月27日

附辽宁大学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创建于1980年,是辽宁省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开设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诉讼法学、财税法学7个专业),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学科在教育部第四、五轮学科评估持续保持B+位次,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等名校位次百分比并列全国前10%-20%。法学院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是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性专业、辽宁省“法学类”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共建),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牵头成立省内第一家校企联盟——辽宁省法律服务业联盟,目前成员单位共计172家,致力于解决全省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中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

法学院拥有1个国家级科研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创新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1门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3个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案例,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省级一流课程、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个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辽宁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2项、学科综合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并涌现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出版国内第一部经济法著作和外国刑诉法教材,三部著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实现法学“三大刊”及国家级重要期刊发文全覆盖,国家级高端人才奖项全覆盖,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全覆盖。近五年共发表CSSCI论文近130篇,出版学术专著25部,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辽宁省政府奖等重要奖项30余项,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20余项,新增科研经费近500万元。服务于辽宁振兴及国家法治建设成果显示度高。深度参与辽宁省《辽宁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等30余项重要地方法规制定、修改。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委托课题30余项。提交辽宁信用环境制度建设评估、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社会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建设等调研报告30余份,多项成果获得省领导批示与采纳。

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60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22人、讲师18人,另有实验教辅3人;有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44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70%,获得博士学位者比例为85%,有海外(含港澳台地区)留学或任教背景的教师27人,在专任教师中占比45%。

教师中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辽宁省中青年法学家5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4人,拥有辽宁省优秀教师和辽宁省教学名师等。教师团队中有国家级学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常务理事9人、理事20余人,辽宁省委、省政府咨询委员2人,辽宁省地方立法专家顾问1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人、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人,省级学会会长7人。学院现聘任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导师1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