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讲师周婧在德国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发布日期:2023-12-22    浏览次数:

近日,辽宁大学法学院周婧讲师的论文“Der Rechtsvergleich im Rahmen der gesetzlichen Regelungen des TOA zwischen China und Deutschland”(中德刑事和解制度比较研究)在德国TOA-MAGAZIN刊发。这是法学院教师首次在德国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法学院将持续推进国际化建设,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世界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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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2012年中国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在特别程序一编中引入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即所谓的刑事和解制度。德国则是于1994年就在《德国刑法》第46a条中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并分别于1999年、2004年以及2015年通过增修《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第4句(此处为2004年立法文件中的规定名称,该规定现为《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第6句),第153a条第1款,第155a条,第155b条,第406i条第1款第5项等规定完善了该制度。中德两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相同的,即都是寄望于通过刑事和解化解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冲突。但两国法律规定中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设计则大为不同。本文分别从刑事和解的适用前提、适用范围、适用阶段、调解人、损害赔偿、国家机关对刑事和解的处理等方面对两国的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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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婧,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2005年起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之后保送本校读研,专业为刑事诉讼法。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研究生毕业后继续在本校读博。博士期间表现优异于2014年2月由国家公派赴德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德国明斯特大学取得刑事法专业的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曾在《社会科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过论文、译文,在德国出版法学专著一本,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刑事特别程序研究”,曾担任2019年德国明斯特大学中德刑事法国际研讨会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