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介
刘训东,男,辽宁辽阳人,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山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行政法学。
博士在读期间,在《行政法论丛》《地方立法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参与多项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撰写的决策研究报告被中央相关部门采纳。
二、教育及工作经历
2010年9月-2014年6月 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学士。
2014年8月-2016年6月 中山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
2016年8月-2022年6月 中山大学,法学(港澳基本法)专业博士。
2022年7月-2023年9月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干部(专业技术岗)。
2023年12月至今 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
三、主要科研成果
1. 刘训东:《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司法适用问题》,载《行政法论丛》第23卷。
2. 曹旭东、刘训东:《职权交叉点避责: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博弈》,载《地方立法研究》2022年第1期。
3. 刘训东:《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研究》,载《当代港澳研究》2021年第2期。
4. 尤里乌斯·科恩著,刘训东、郑菁菁译:《立法法理学中的现实主义趋向》,载《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15卷。
5. 曹旭东、刘训东:决策研究报告《香港法院****路径》,被中央办公厅调研室采纳。
6. 张斌、刘训东:《关于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法院的思考》,载《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体系构建》,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269-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