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1-10-19    浏览次数:

10月16、1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辽宁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辽宁大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深圳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教授主持。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教授首先致辞,对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向各位学者对辽宁大学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随后致辞,向辽宁大学法学院对本届宪法学范畴会议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宪法学范畴研讨进一步开展提出了希望。宪法范畴会议筹备组郑磊老师回顾了2020年十六届范畴线上会议聚焦讨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主题总范畴的讨论,本届会议主题范畴正是由此回溯至“社会主义”“制度”等更为基础的基本范畴。

16日下午,会议第一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范进学教授主持。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黄卉教授作了题为《如何解读“八二宪法”中的社会主义条款?——基于构建中国经济宪法学的方法论思考》的主旨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安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程雪阳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赵谦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黄明涛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邵六益助理教授对本单元主旨发言进行了点评。会议餐前报告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范进学教授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邵六益助理教授作了题为《社会主义与“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成(1949-1954)》的报告。

17日上午,会议第二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广辉教授主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明辉作了题为《论社会主义作为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的主旨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邢斌文、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海波、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秀义、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程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殊对本单元发言进行了评议。会议第三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作了题为《中国特色宪法实施的“领域自觉”及其制度分析》的主旨报告。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范进学、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练军、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楠、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志鑫对本阶段发言进行了点评。

17日下午,会议第四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作了题为《论宪法上的制度保障》的主旨发言。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朴大宪、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闳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敏、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上官丕亮对本次发言进行了点评。

四个单元的自由讨论环节,线上线下嘉宾积极发言,气氛热烈,数次把会议研讨推向高潮。

研讨结束后,辽宁大学法学院王秀哲教授主持了下一届会议议题商讨和闭幕环节。作为本次论坛的余论,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作了题为《“共同富裕”作为宪法社会主义原则的规范内涵》的发言,并就本次会议主题研讨进行了总评议。与会嘉宾最后就下一届会议拟研讨的主题做了商讨。

本次研讨会,各位学者紧扣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的研讨要旨,围绕“社会主义”和“制度”的会议主题细致论说、充分研讨,从不同视角、不同路径切入主题、分析说理,使得主题内涵在研讨中更加明晰,基本范畴和方法在共同探究中更加深入。

 

                                                           法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