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辽宁大学法学院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崇山校区蕙星楼307会议室共同举办“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起草座谈会”。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林林、科员郭磊、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袁日新教授、法学院郭金良副教授、侯晓蕾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王洋、崔晓瑜、冯硕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闫海院长首先对参与本次“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草拟工作的专家学者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表示感谢,他指出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公平竞争条例”定位意味涉及三大块内容,即公平竞争审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缺乏任一内容都将名不符实;另外,厘清省级公平竞争立法的权力空间是本次立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林林副处长高度肯定辽宁大学法学院专业水平以及对委托法学院负责“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起草工作的信任;同时,他介绍了辽宁省竞争执法面临的具体问题,并对“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的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袁日新教授在发言中表示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中针对“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的立法应当对方案中所规定相关内容予以重点回应。
郭金良副教授认为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的草拟工作要分步骤有条理开展,目前工作应当从问题入手,并根据问题搭建起条例的立法框架,在此之上对于条例的具体内容予以填充,利用调研等方式收集修改意见,并通过后续的研讨针对具体条文进行集中的讨论和修改。
与会人员围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的立法权属、立法体例以及调研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观察视角全面丰富,研讨内容关键深刻;参会双方对条例草拟的时间安排、条例框架、调研方式等基本问题达成共识。
法学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