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盛京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2-11-22    浏览次数:

 

2022年11月20日,由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盛京破产法论坛,在辽宁友谊宾馆举行。来自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等百余人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年会。

 

年会开幕式由研究会秘书长吴凤君主持。开幕式上,首先由研究会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闫海教授致辞,闫海会长指出本次年会的主题是“预重整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希望预重整制度能够为企业自救纾困提供新机制;实现破产法治现代化,是时代赋予破产法学研究会和破产法律人的使命;破产法学研究会应当增强使命意识,勇立时代潮头,为破产法治现代化提供更加深厚的学术支撑。刘强副会长宣读了本次年会优秀论文获奖者名单,并由参会领导向获奖者代表颁发证书。

会议第二阶段开启盛京破产法论坛(第1期),以“预重整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为题,嘉宾主旨演讲,由高戟副会长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破产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王欣新教授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预重整制度》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教授以《预重整的动机检视》为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郭云峰法官以《预重整制度:价值目标与破产法规则构造》为题;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麻锦亮法官以企业破产法与民法典中担保规则的适用问题为主题,先后做了主旨演讲。

会议第三阶段为盛京破产法论坛(第1期)“预重整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主题讨论,由研究会副会长张薇律师和隋军主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挺睿律师、刘璇律师、陆云霞律师、张洪娇律师,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张方盈律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辽宁分公司姜丰经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胡雅楠经理、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窦新萌法官,分别就预重整制度价值、立法现状、职工权益保护、AMC角色与优势、投资人选任和保护、税务影响、执行中止及制度构建等问题在论坛上发言;研究会副会长、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隋军副教授;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戟律师、研究会秘书长、辽宁大学法学院吴凤君副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王英明副教授、研究会副秘书长、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白曦检察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娇法官、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杰律师,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建律师分别对论坛的发言做了精彩的点评。

主题讨论结束后,研究会副会长张薇律师代表研究会和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闭幕致辞,破产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盛京破产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