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文德杯”首届东北地区(辽宁省第四届)卓越法治人才研究生创新论文大赛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2-10-22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22日,由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省法学类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主办,北京市中伦文德(沈阳)律师事务所、东北振兴法治协同创新研究院协办的“中伦文德杯”首届东北地区(辽宁省第四届)卓越法治人才创新论文终选答辩会在辽宁大学圆满收官。本届大赛共历时六个半月的时间,分为:初选、复选、终选三个阶段。初选阶段,共收到89篇论文,来自东北三省15所具备“法学类”硕士学位及以上授予资格的院校,包括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组委会邀请CSSCI来源期刊《现代法学》《法学评论》《甘肃社会科学》《内蒙古社会科学》《江汉论坛》《广东社会科学》《法学论坛》的编审担任评审,共选出10篇论文进入终选答辩会。终选答辩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的刘鹏编审、《清华法学》的徐雨衡编审和《法学家》的姚海放编审担任终选答辩会的评委。

终选会上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霍伟东教授致开幕辞,他首先感谢东三省各法学培养单位的大力支持,他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的重要论述,强调高水平论文的写作过程离不开对创新精神的执着追求,勉励青年学子要德法兼修,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秉持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为国解难、为国尽责,把科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同时强调辽宁大学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将培养创新型拔尖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理念的忠诚拥护者和坚定践行者。

北京市中伦文德(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宋俊伟律师代表协办方发言,他对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表示肯定,勉励学子们戒骄戒躁、继续潜心学术,打好基础,以成为国家和时代需要的法治人才为目标。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代表参赛单位发言,他对辽宁大学的邀请表示感谢,他指出学术论文写作训练在研究生培养环节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辽宁大学法学院不断推动东北地区法学类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机制建设表示赞赏,吉林大学法学院今后也将同各兄弟院校共同努力,为不断提高东北地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和质量贡献力量。

正式比赛开始后,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岩教授主持,参赛选手通过PPT汇报向评委介绍自己论文的选题背景、思路、框架等内容,经过一上午激烈的角逐,最终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三位评委对选手表现一一进行了点评。

最后,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闫海教授先代表大赛组委会向在初选、复选阶段担任评委的7家杂志社的编审和今天担任终选会的三位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对专家们为辽宁省法治人才培养付出辛劳与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致以崇高的敬意!随后向北京市中伦文德(沈阳)律师事务所给予本次比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也向东北地区兄弟院校的精心组织与积极动员表示感谢。

他强调,辽宁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改革,努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落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东北经济社会发展对卓越法治人才的要求。创新性地提出“思政育德”在过程统领,厚植价值伦理;“教学育本”在环节落实,深耕知识体系;“科研育智”在强化提升,激发创新思维;“实践育能”在系统训练,培育实践能力;“管理育效”在统筹保障,形塑特色赋能的卓越法治人才“五育一体”全面协同培养模式。而举办创新论文大赛是“科研育智”在强化提升,激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之一。他鼓励青年学子重视对“知识、逻辑、修辞”等写作要素的训练,不断提升自身的研究和创新能力。

辽宁大学法学院

辽宁省“法学类”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北京市中伦文德(沈阳)律师事务所

东北振兴法治协同创新研究院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