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3日下午,在崇山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辽宁大学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举行联合设立“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签约仪式。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景文,辽宁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路军,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邹德芳、副主任王人禾,辽宁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马海天,以及来自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共计7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辽宁大学法学院闫海院长主持。
仪式上,杨松副校长代表学校致欢迎词,她表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伟大飞跃。其中,坚持人民至上是我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过程中,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这一公益保护的“中国方案”令人瞩目。辽宁大学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签约仪式的隆重举行,既是双方深化合作的重要举措,更体现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辽宁大学的充分信任和对我校法学学科建设能力和水平的高度认可。辽宁大学一定不负重托,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紧密合作、形成合力,为发展和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贡献辽宁智慧、辽宁方案。
吕景文副检察长在讲话中首先表省检察院李成林检察长向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的成立致以由衷的祝贺,并向为筹备设立基地付出辛勤汗水的辽宁大学各位领导、教授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他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促进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深度结合,构建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新体系、新格局所提出的关键一招。他希望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在辽宁大学和省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鲜明特色、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高端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交流研讨平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杨松副校长、吕景文副检察长代表双方在研究基地的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为研究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人禾为法学院师生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简介》的专题讲座。王人禾检察官通过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解释了如何认识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宏观目的、解决的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方式,案件类型、范围、程序等多个问题,提高了法学院师生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加深了对公益诉讼类案件的了解。第八检察部的检察官们还受邀参观了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法学院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