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状况及受教育经历:姚宇,1985年生,辽宁营口人,汉族。姚宇分别于2008年、2011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诉讼法学硕士学位,于2018年获辽宁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9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从事民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担任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和企业改制、知产管理等非诉法律业务。
研究领域与方向:物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联系邮箱:116044718@qq.com
社会兼职:《盛京法律评论》杂志编辑、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沈阳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沈阳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理事、沈阳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荣誉奖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三等奖;辽宁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代表性论文:《卡-梅框架下我国物权保护规则的配置研究》《论新型民事权利的立法转换》。
代表性课题: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私法自治实践中的应用研究》、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高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研究》
教学活动:为辽宁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讲授民法学总论、物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课程,并开设双师同堂民法专题实践课;为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讲授民法学总论、物权法学总论、债权法学总论、知识产权法学等课程。
社会实践活动:曾先后为沈阳市委统战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沈阳市铁西区新联会、招商银行、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作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民法典》相关主题讲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