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晓静,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国际法学科负责人,辽宁大学一带一路与自贸区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厦门大学法学学士,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台湾大学和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辽宁省金融法学会理事。长期从事国际经济法的科研与教学工作,国家首批精品课与资源共享课(国际经济法)教学团队的主要成员。
任职以来,先后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江西社会科学》《国际经济法学刊》、《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厦门大学学报》、《东北大学学报》《国际经贸探索》和Contemporary Asia Arbitration Journal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若干篇,专著2部,参编教材1本。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博士后面上资助、台湾陆委会中华发展基金会、辽宁省社科基金、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外事办、辽宁省法制办等部门的课题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多个重大项目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