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岩,吉林长春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民商法)、博士后(中国社科院民商法)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点)博士生导师、辽宁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方向(硕士点)负责人。美国佐治亚大学法学院、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民法学研究会、建筑法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第三届杰出中青年十大法学会家、辽宁省“兴辽英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物、辽宁省百千万工程千人层次、辽宁大学青年拔尖人才。
辽宁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辽宁省信访案件评查委员会评查委员、辽宁省八五普法讲师团(第一批)成员、沈阳市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辽宁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教师、沈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三项、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一项、司法部项目一项、中国法学会项目两项、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课题两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项目一项、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项、辽宁省教育厅人文基地项目三项、韩国高等教育财团项目等多项。工作以来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社会科学辑刊》等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民事法益基本范畴研究》(法律出版社)、《遗嘱制度论》(法律出版社)等专著。曾荣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三等奖、中国法学会法学家论坛三等奖等奖项。
电子邮箱:lnulaw2008@126.com